香港外來人才置業退稅法例今刊憲,追溯期至去年10月19日
經濟通新聞 2023-04-06 16:09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施政報告提出,內地及海外專才買樓可「先交後退」退還額外的樓市「辣稅」,今日正式以《印花稅修訂草案》形式刊憲,將在4月1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擬議退稅機制,一名合資格外來人才如在2022年10月19日或之後在港購置住宅物業,並在其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就其已購入的一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前提是在購置該物業時,該物業是他╱她唯一持有的住宅物業(除更換物業的情況外),而他╱她在申請退稅當日仍然持有該住宅物業。他╱她仍須繳交按第2標準稅率(即適用於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使其整體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稅務局會在新法例獲通過並刊憲後開始接受退稅申請。
發言人說,擬議退稅機制透過大幅減低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成本,吸引他們留港作長遠發展,因為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的人才會較傾向於長遠留在香港。(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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