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運輸口罩令4/17起鬆綁 醫療院所、長照機構仍須佩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07 16:41
疫情指揮中心今 (7) 日表示,COVID-19 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的新型變異株,因此,將比照國際鬆綁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自 4 月 17 日起上路,但醫院、診所及老人福利、長照機構等室內仍須全程戴口罩。
指揮中心進一步放寬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多數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在指定場所的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不過,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此外,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包括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 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 (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 時。
指揮中心也修訂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 (併發症) 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如症狀已緩解,經醫師評估無持續住院需求,即可解除隔離治療,出院返家(移除原解隔出院須檢驗陰性(含 Ct 值≧ 30) 之規定)。
因其他診療需要而有持續住院需求者,如滿足臨床 (退燒至少 1 天、症狀緩解) 及檢驗條件(快篩 / PCR 陰性或 PCR Ct 值≧ 30)、或距發病日 / 採檢日已達 10 天以上並經醫師評估適合解除隔離治療者,即可解除隔離(原須距發病 / 採檢日達 20 天以上綜合評估解隔,縮短為 10 天)。
指揮中心宣布,自 4 月 10 日起取消無 COVID-19 相關症狀之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建議,調整為針對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者,由醫師評估進行採檢。
自 3/20 防疫新制實施後,上週 (3/31-4/7) 平均每日新增 85 例 COVID-19 本土確定病例 (併發症),較前七日 (3/24-3/30) 之每日 96 例略降。上週平均每日新增 15 例死亡,亦較再前一週 (3/24-3/30) 之每日死亡平均數 25 例下降;死亡個案中,82% 具慢性病史、71% 未打滿 3 劑疫苗、92% 為 60 歲以上。指揮中心研判,疫情持續處於低點且呈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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