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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波將網易運營實體股份都轉讓給哥哥丁磊

鉅亨網新聞中心


【TechWeb報導】5月4日消息,丁磊弟弟丁波因“個人原因”將其名下持有的網易兩個中國運營實體公司的股權都“還給了”哥哥丁磊。


網易最新提交的2014年年度報告檔案20-F(以下簡稱20-F檔案)顯示,在2014年5月份,丁波將“廣州網易公司”10%股權轉給了丁磊和網易游戲開發副總裁Xiaojun Hui,同時還將“廣易通廣告公司”20%股權轉讓給丁磊。

在這次轉讓完成之后,丁磊持有“廣州網易”99%股權,Xiaojun Hui持有“廣州網易”1%股權;“廣州網易”持有“廣易通廣告公司”80%股權,丁磊持有“廣易通廣告公司”20%股權;丁波名下則不再擁有兩家公司任何股份。

“廣州網易公司”是網易網站的中國運營實體,“廣易通廣告公司”是網易廣告業務的中國運營實體,它們均是在美國上市的“網易”在中國設立的“可變利益實體”(VIE)。

TechWeb查詢網易歷年20-F檔案發現,丁波名下的“廣州網易公司”10%股權和“廣易通廣告公司”20%股權最早可追溯至網易2003年6月27日提交的2002年20-F檔案,即丁波持有這些股份已經長達12年之久。

對於丁波轉讓股份原因,網易2014年20-F檔案稱:“丁波是因為個人原因要求轉讓名下股份,轉讓不是因為他與公司以及公司任何關聯公司存在分歧。”

網易曾在2003年提交的2002年20-F檔案中給予丁波“網易前員工”的身份描述,此后至今的20-F檔案中凡是涉及他的身份描述僅剩“丁磊弟弟”。

此次丁波把股權轉給哥哥丁磊,是否與前者徹底退出網易公司事務有關目前未知。(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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