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烏克蘭國家稅務局已就個人加密貨幣交易的徵稅問題做出澄清。專家指出,加密貨幣在該國仍然沒有特定的法律地位,因此沒有對其分類和操作監管的監管框架。 但是,從加密貨幣交易中收到的資金需要徵稅,稅務機關表示,個人從出售加密貨幣中獲得的收入,如果該收入的支付來源是國外,則作為外國收入計入年度應稅收入總額,如果收入由烏克蘭居民個人支付,則作為其他收入計入。未來,當局宣布他們打算在考慮到歐洲規則的情況下完成規範性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