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通訊:代施秀卿申報茲依證交法第43之1條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代施秀卿申報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1.被取得股份公司:中華國際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1,465,200股。
2.取得人資料:施秀卿
(1)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3)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4,507,385股。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4.32%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4年4月29日起至104年4月29日止,經由買賣方式取得增加4,286,449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2,000萬元;貸款1,000萬元。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