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過去3年每年平均收回1萬個公屋單位
經濟通新聞 2023-04-26 13:36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過去3年,房委會因不同原因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每年平均約1萬個。其中在2021╱22年度,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約有1300個;而在2022年4月至今年1月的10個月內,因同樣原因收回的單位已達1700個。
何永賢稱,2021╱22年收回屋屋單位總數約9700個,其中,約5300個單位由租戶自願交回,約3200伙透過購置資助出售房屋而收回。
何永賢表示,一般而言,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後,租戶需在下一個月月底或之前遷出現居公屋單位,及將單位騰空交回房屋署。根據現行機制,租戶在接獲遷出通知書後,可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每間翻新空置單位完成時間因而會有很大分別,一般平均在44日內完成。
何永賢指,房署會就證實違反租約條款或房屋政策的個案發出遷出通知書,而收回單位的工作則屬屋邨租約事務管理的恒常工作。房署會視乎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和複雜程度,安排適當人手跟進收回單位,並在有需要時執行驅逐行動。(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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