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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樓市》地監局更新代理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

經濟通新聞 2023-05-12 16:09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地產代理監管局今向業界發出一新執業通告(編號23-01(CR))予業界遵從,將取代現有的相關執業通告(編號18-01(CR)),並於今年6月1日生效。當局稱,為處理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於2018-19年相互評估中提出的事宜,並協助持牌人遵從《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中與地產代理業有關的雜項修訂。

  《修訂條例》內的雜項修訂包括按照特別組織的要求修訂「政治人物」一詞的定義,並容許在處理不再擔任重要公職的前政治人物時有較大的彈性;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下有關信託「實益擁有人」的定義,使之與《稅務條例》下「控權人」的定義一致,並訂明就信託而言,「實益擁有人」包括受託人、受益人及受益人類別等;以及在客戶不在場的情況下,容許以數碼識別系統協助進行客戶盡職審查,以識別和核實客戶的身分等。

  地產代理如未能遵守《修訂條例》的相關規定及╱或新執業通告內的指引,可能會被監管局紀律處分。由於新執業通告將於6月1日起生效,現有執業通告(編號18-01(CR))亦將於同日失效。

  監管局將於稍後舉辦相關的持續專業進修講座,以加強業界對新規定的了解及遵從。整份執業通告及一套詳細的「問與答」,以及經更新的清單及身分核實表格已上載至監管局網站,以供業界參考。(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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