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中證監發布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GDR指引
經濟通新聞 2023-05-17 09:25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7日北京專電》中證監16日發布指引,明確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的申請程序,以及規則適用、材料要求、實施安排等。要求首次發行全球存托憑證,應當在境外提交發行上市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向中證監備案。
《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6號: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指引》提出,境內上市公司在境外提交發行上市申請前,應當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由保薦人向境內證券交易所提交新增基礎股份發行的註冊申請,境內證券交易所參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程序出具審核意見,並報中國證監會註冊。中國證監會可合並辦理註冊及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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