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5/0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3年6月24日經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因辦理期限將屆,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辦理
私募之計畫,依私募相關規定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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