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設12個月過渡安排
經濟通新聞 2023-06-01 18:31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證監會今日正式推行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在新制度下,在香港經營業務或積極地向香港投資者推廣其服務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須獲證監會發牌並受其監管,而證監會也會列出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由於監管新制度今日正式生效,尚未有任何平台獲批出相關牌照,證監會設有12個月過渡安排,供2023年6月1日前已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交易平台,可在明年5月底前,依據不違反安排繼續於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而不會違反《打擊洗錢條例》下的發牌規定。
證監會表示,參與過渡安排的平台於明年2月29日後才提交申請,將不符合資格參與當作為獲發牌的安排,而證監會亦無權延長有關法定限期。
*不參與過渡安排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屬刑事*
證監會強調,任何6月1日前並非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並不合資格參與過渡安排,獲發牌前開展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務活動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推廣任何虛擬資產服務,都
屬於刑事罪行。(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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