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行112年5月26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111年度盈餘分派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以下同)1.46659元,合計21,699,986,229元,本案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定「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二、「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經董事長核定為112年6月8日,並訂於112年6月9日發放。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