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聞》全國首宗個人破產重整執行完畢,債務人「經濟重生」
經濟通新聞 2023-06-21 15:51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破產法庭昨日向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案件債務人梁先生送達民事裁定,依法免除其未清償債務。這意味著中國破產制度下全國首宗個人破產重整案已正式執行完畢。
梁先生兩年前因創業失敗欠下約75萬元(人民幣.下同)債務,因無法負擔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2021年7月19日,深圳中院將批準重整計劃的裁定書送達梁先生,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案件正式生效。
計劃顯示,在免除利息和滯納金的情況下,梁先生將在三年內分期償還全部本金。在此期間,除了每月用於全家四口人基本生活的7700元之外,梁先生承諾其他收入均用於償還債務。
自2021年7月執行重整計劃以來,梁先生積極償還債務,在今年4月清償所有債權本金,比原計劃提早了15個月,隨即向法院申請免除剩餘未償還的債務,並獲得法院裁定批準。
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案管理人主辦律師劉勝軍此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從2021年的5月份法院受理到現在,如果不停止計算,估計將再產生超過30萬元利息。
《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只有誠實守信的債務人,在不幸陷入債務危機時,才能獲得個人破產制度的保護,實現個人經濟再生。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1635件,已立案審查411件,裁定受理破產申請117件。(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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