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榮: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或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21 16:57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宏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及擔任
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