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杭州前市委書記周江勇受賄近2億一審判死緩
經濟通新聞 2023-07-25 17:12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受賄一案,今日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對周江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間,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象山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舟山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土地獲取、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82億餘元人民幣。
*支持資本無序擴張,大搞權錢交易,搞家族式腐敗*
56歲的周江勇2021年8月落馬,去年1月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今年4月受審,當庭認罪。中紀委國家監委在宣布對其雙開時通報,周江勇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夥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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