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通: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暨現金股利發放相關事宜(更正可認購股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8 17:42
一、本公司於112年5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新臺幣10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6788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亞通利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 1.D101050汽電共生業 2.D10106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3.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4.E601010電器承裝業 5.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6.EZ03010鎔爐安裝業 7.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三)原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普通股數額及金額: 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81,467,310元,分為88,146,73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號22樓C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84年4月18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11年5月27日。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00,000,00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3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普通股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普通股1,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普通股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76.7992552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及程序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97,041,970元,分為109,704,197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主辦承銷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款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12年8月23日至112年8月30日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2年8月31日至112年9月5日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汐止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下載。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各認購繳款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增資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於112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43,049,86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4082635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預計於112年9月12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四、茲訂112年8月1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利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8月14日至112年8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由於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8月11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8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