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南科技:本公司受行政處分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1 14:41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A1040111000813號裁處書。
4.事實發生日:112/08/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涉嫌取具不實發票作為進項憑證。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到6月間與邑韋有限公司(以下稱:邑韋公司)進貨並
銷售至案外人永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永煌公司),貨品直接從邑韋公司運送至永煌
公司,並取得永煌公司簽收貨物之簽收單據。公司依法取得邑韋公司開具之統一發票,
亦同步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永煌公司,故以邑韋公司之發票進項抵扣本公司之發票銷項,
並據以申報營業稅。110年12月6日台北國稅局調查後逕自認定本公司取得之邑韋發票為
不實發票,經本公司說明並提供真實交易文件後,台北國稅局仍堅持邑韋發票為不實發
票,於111年6月14日寄達處分書,發票金額11,847,000元,進項稅額592,350元,罰鍰
236,940元。本公司經申請復查後,國稅局維持原處分,但因考量案情發生期間為前任
負責人任內所為,故罰緩酌減為189,552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補稅加計罰鍰原計有新台幣829,290元之其他損失,但現在沖減47,388元,帳列112年
其他收入。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考量成本效益,擬不續行救濟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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