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煒:本公司成立屆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自然解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5 14:01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4/05/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鴻生、林木成。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自然解任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0/23~106/10/22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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