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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海運:澄清104年5月16日工商時報報載光明海運公司相關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04/05/16

3.報導內容:有關「EPS0.44元 長榮獲利近年單季新高」之相關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報導內容所提及”今年首季光明海運(2639)虧損數字...”,

關於媒體刊載本公司財務資料,請以本公司公告申報之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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