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嘉:公告聯嘉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聯嘉三,代碼:6288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10月18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30 19:13
第51款
內容:依聯嘉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2年09月18日至112年10月17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112年02月16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4年10月05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期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給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2年09月18日至112年10月17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2年10月17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2年10月18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2年09月15日
(六)、本公司受理收回請求後,將於112年10月24日扣除匯費後以銀行匯款方式發放債券收回價款予各
債券持有人。
(七)、債券收回手續
1、(1)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
2、請貴債權人於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上「賣回價金支付方式」勾選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詳填銀行帳號及名稱,以便匯款。
(八)、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2年10月19日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九)、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電話:(02)2528-8988)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2年10月19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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