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PolygonLabs在一封信中回應了對參議院財務委員會數字資產徵稅的評論請求。根據信函,PolygonLabs認為,應在出售代幣時對質押的潛在回報徵稅,而不是在累積代幣時徵稅,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過度徵稅,並援引了美國的長期傳統,即不會僅僅因為對財產行使支配和控制而發生徵稅事件。PolygonLabs進一步認為,質押者累積的新鑄造代幣是由軟體創建的,不應被視為稅收收入。它還指出,質押獎勵只能在驗證者取消質押後才能使用,並且還表示,僅在處置時對質押獎勵徵稅將是管理上最簡單的選擇。據悉,參議院財務委員會主席、俄勒岡州民主黨人RonWyden和財務委員會高級成員、愛達荷州共和黨人MikeCrapo在7月份就如何對數字資產徵稅徵求意見,並要求利益相關者在上周之前做出回應。他們表示,1986年的《國內稅收法》並未以直接的方式對數字資產進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