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聯邦法院針對Coinbase的案件中辯稱,加密貨幣缺乏任何「固有或內在價值」,SEC在其文件中寫道:「如果加密資產體現了某種潛在價值,該價值可以通過數字代幣獲得。但是代幣本身沒有固有的或固有的價值--它與其潛在價值掛鈎,對於本案中涉及的加密資產來說,就是投資合約」。該論點引起了Coinbase和加密專業人士的反對,Coinbase首席法律官PaulGrewal表示:「SEC的論點意味著,從Pokemon卡到郵票再到Swiftie手鐲,所有東西都是證券,這根本不是法律,也不應該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