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困局】官媒齊為房企境外債重組護航:對境內債處置影響有限
經濟通新聞 2023-10-09 09:21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恒大集團(03333)創辦人許家印此前被中國政府採取強制措施,外界推測可能和恒大在美申請破產保護,轉移國內資產,「錢轉美國債留中國」,而同樣在美申請破產保護的還有融創中國(01918)、佳兆業(01638)、當代置業(01107)、榮盛發展(深:002146)等房企。
不過內地三大財經報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集體刊登文章,對外澄清房企在美申請破產保護對境內債務處置影響有限,因美元債在法律受償上具有「劣後」性質。
三篇文章均引述專家意見指,恒大集團等企業向紐約法院提起認可其在香港、開曼法院進行的重組協議安排程序的申請,其實質是尋求美國法院對美元債務重組協議安排程序的認可和效力上的保護,確保其在美國境外進行債務重組時,不會在美國被債權人起訴或被申請執行在美資產。
專家意見又指,申請認可程序有利於確保前期已達成的重組安排順利推進,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而非引向破產清算。申請認可程序不涉及區別對待境內外債權人,申請認可程序中向境外提供數據範圍有限,申請認可程序對境內債務處置和保交樓工作影響有限,相關債務重組安排不會影響境內人民法院對境內經營主體所涉案件的管轄權。
《上海證券報》引述法學專家意見指,房企的境外債務重組方案僅將清盤情形下依法歸屬於境外債權人的資產納入償債資源範圍,不涉及區別對待境內外債權人的問題。
《中國證券報》引述債券界人士指,房企償債順序為「消費型購房者>建築工程價款>擔保債權>普通債權>股權」,在主流美元債發行方式下,境內房企只有在償還全部債務且仍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以「剩餘股權」形式歸還境外控制人債務。(ey、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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