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5/202.公司名稱: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抗肝癌新藥OB318通過日本發明專利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項新藥已獲得美國與台灣FDA核准,執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2.OB318製備與抗癌功效已通過中華民國與中國專利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