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支付】4家支付公司收罰單,銀生寶被罰沒1756萬元
經濟通新聞 2023-12-18 10:03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8日北京專電》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對轄內4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開出罰單,合計罰沒金額達2150萬元(人民幣.下同),銀生寶、盛付通、通聯支付、安付寶4家支付機構被罰,其中上海銀生寶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被罰沒1756.1萬元。
銀生寶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01.9萬元並處以罰款1454.2萬元,合計罰沒超1756萬元。同時,時任銀生寶副總裁黃某賀對「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17.25萬元。從金額來看,銀生寶也是本次被罰最重的支付機構。
公開資料顯示,銀生寶成立於2006年5月,2011年12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生寶2021年12月在進行支付牌照第二次續展時,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被人民銀行中止了續展申請審查,目前結果仍然未知。除了面臨大額罰單外,銀生寶涉及多條被執行信息。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的信息,僅在今年下半年,銀生寶就已被執行了12次。
*盛付通被處罰100萬元,通聯支付被處罰200萬元,安付寶被處罰390萬元*
與銀生寶同期被罰的是盛付通,該支付機構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警告並處罰款100萬元,時任盛付通副總裁何某則被警告並處罰款6.5萬元。
另外兩期罰單信息顯示,通聯支付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警告,並處罰款200萬元。時任通聯支付首席顧問、執行總裁熊某森需對違法行為負責,被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
安付寶因違反帳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5項違法行為,被警告,沒
收違法所得4.16萬元並處罰款390萬元。時任安付寶總經理余某冬需對其中多項違法行為負責,被警告並處罰款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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