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力新: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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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104年4月1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55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奇力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募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
2.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及購置機器設備。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0元。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3,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1,269,691,52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126,969,152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3,535,365仟元(依一O四年第一季會計師核閱報告計算)。
十一、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4號。
十三、承銷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無。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及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無。
十九、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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