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2年第4季無債權人申請轉換。(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股務代理機構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746-3797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