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累計助18.5萬投資人求償近800億元 續推展三大任務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2024-01-10 20:15
投保中心成立屆滿 21 年,截至 2023 年底,總計協助逾 18.5 萬名投資人進行 293 件團體求償案件,求償金額達新台幣 798 億餘元;其中 77 件經法院判決全部或一部勝訴確定,判決賠償約 298 億餘元。展望未來,投保中心將致力推展三項重點工作,包括發揮團體訴訟、代表訴訟及解任訴訟之功能,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發揮外部督促功能;持續關注各國投資人權益保障與 ESG 資訊揭露相關法制與發展。
投保中心表示,2023 年度進行中的案件包括淘帝 - KY 財報不實案、聯亞藥內線交易案、生華科內線交易案等指標性個案,另有高端內線交易案和勤精機股價操縱案等,正在受理適格投資人辦理求償登記。
投保中心董事長張心悌致詞時指出,一直以來都希望透過和解,讓投資人能早日取得補償、免去訟累,投保中心與部分發行人、刑事被告、董監事、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民事求償對象達成和解,歷年累計協助取得約 63 億餘元的和解金,另透過勝訴訟判決取得 (包括強制執行、判決確定後清償及取得不法所得部分) 金額約 12 億餘元,合計取得賠償款項約達 76 億餘元,並陸續分配予授權投資人。
張心悌進一步指出,訴訟案件如有獲得賠償,在扣除訴訟程序支出之裁判費、郵電費等必要費用後,款項便會全數分配給該案件中有辦理授權登記的投資人,但部分案件有許多當時前來登記的投資人已聯繫不到。因此,投保中心推出「錢找人活動」,期能儘速尋獲投資人領取款項,目前待分配款項的案件,累計共有 85 件,待分配款項共約 2 億 6 千萬餘元。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於 2020 年修正部分條文,強化代表訴訟及解任訴訟的適用範圍及效果,其中包括被裁判解任確定的董監事三年內不得擔任所有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董監事,期將不適格董事屏蔽於資本市場,投保中心去年單一年度共獲 10 案解任失格訴訟之勝訴判決,藉由失格效果之落實,應可有效督促董監事善盡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張心悌說明,去年引發關注的如興、光洋科的解任案,投保中心皆取得勝訴的判決,尤其是 2020 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大同股東會紛爭,已在去年 12 月獲得最高院的確定解任判決,林郭文艷除不能擔任原公司之董事外,且於訴訟確定後 3 年內亦無法擔任所有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董事。
除了訴訟之外,投保中心作為所有上市櫃及興櫃公司的股東,亦積極踐行股東行動主義,作為公司的外部督促力量,關注上市櫃、興櫃公司有關私募、減資、轉投資、大額背書保證、資金貸與、董監酬金異常等與股東權益息息相關的議題,必要時並出席股東會表達意見,去年度投保中心出席股東會場次達到了歷年最高的 75 場次,為了因應數位化浪潮及保障視訊股東的權益,亦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18 場次。
張心悌指出,去年 12 月,亞洲公司治理協會 (ACGA) 發布「CG Watch 2023」亞洲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在主管機關及各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台灣獲得歷年最佳成績第三名,顯示我國推動公司治理的成效亦受國際機構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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