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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期交所:因應春節假期 2/5-2/16調高多項契約保證金約10%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4-02-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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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因應春節假期 2/5至2/16調高多項契約保證金約10%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攝)

考量 113 年春節假期休市自 113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14 日長達 9 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之價格波動,期交所於 113 年 2 月 5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至 113 年 2 月 16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止,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皆調高約 10%。

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期交所說明,以 2 月 2 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 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 167,000 將調高至 184,000 元,調幅約 10.2%,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同時也請交易人多加注意春節假期期間國際行情之變化及持有部位狀況,並適時繳存足額之保證金。

期交所於 113 年 2 月 2 日公告之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 113 年 2 月 5 日 (春節前最後交易日) 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於 113 年 2 月 15 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 2 月 16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前述各契約之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提醒交易人注意,113 年 2 月 5 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 3 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 5 時。交易人於 2 月 5 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之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相關調整內容,請參考期交所網站:https://www.taifex.com.tw/cht/11/newsDetail.do?thetype=2&idx=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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