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保密局:保密法修訂高度重視保密科技創新和科技防護
經濟通新聞 2024-02-28 11:38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8日北京專電》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將自5月1日起施行。國家保密局負責人就《保密法》答記者問。負責人表示,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正在加速演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應用層出不窮,對保密科技自立自強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這次《保密法》修訂高度重視保密科技創新和科技防護。
*新增條款支持保密科技創新*
一是新增條款支持保密科技創新。保密法總則增加一條,明確國家對保密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的鼓勵、支持,強調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依法保護保密領域的知識產權,為保密科技實現高水平自立自強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完善保密科技防護制度措施。一方面,規定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全流程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並配備保密設施、設備,明確涉密信息系統定期風險評估要求
,避免「帶病運行」;另一方面,規定機關、單位加強對信息系統、信息設備的保密管理,建設保密自監管設施,及時發現並處置安全保密風險隱患。
三是規範用於保護國家秘密的安全保密產品和保密技術裝備管理。安全保密產品是保密技術防護的基石,保密技術裝備是開展保密檢查、技術監管等工作的必要手段,二者是保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術支撐。保密法明確,用於保護國家秘密的安全保密產品和保密技術裝備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並建立抽檢、複檢制度。
*解密制度方面由定期審核修改為每年審核*
負責人表示,新修訂的保密法,進一步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增強條文的周延性和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定密制度方面,明確保密事項範圍的確定應當遵循必要、合理原則,科學論證評估
,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完善定密責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權機制,並對密點標注作出原則規定,進一步推動定密精準化、科學化。解密制度方面,將國家秘密審核由定期審核修改為每年審核,並明確了未履行解密審核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法律責任,進一步壓實定密機關、單位解密審核的主體責任。
負責人並表示,這次保密法修訂進一步完善了網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是明確網絡信息的制作、複制、發布、傳播等各個環節均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二是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發現利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發布的信息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處置報告,並根據要求刪除涉及洩露國家秘密的信息,對有關設備進行技術處理等。這次保密法修訂加強與數據安全法的協同銜接,新增涉密數據管理及匯聚、關聯後涉及國家秘密數據管理的原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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