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2442公司名稱:新美齊發言日期:2024/03/12發言時間:19:52:10發言人:林傳捷1.事實發生日:113/03/12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113年03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4,074,005元。(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814,801元。(3)上述金額以現金方式發放。(4)董事會決議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