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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議員倡擴闊特首國安行政指令範圍,保安局指會積極考慮

經濟通新聞 2024-03-13 10:26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中對「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及相關保障」內容,當中行政長官可向特區的任何公務人員發布行政指令,以維護國家安全等工作。

  有議員建議擴大權限,包括參考香港國安法第43條,授權特區行政長官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因應立法時未能預計的風險,制訂相關實施細則或附屬法例。

 

*積極考慮彈性處理將來風險*


 

  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表示,政府期望草案具備前瞻性,同意附屬法例的方式值得積極探討,讓當局有彈性面對將來風險。

  他續指,議員提出有關確保草案與時並進的建議,特區政府認同要積極考慮,並會考慮讓有關附屬法例可協助「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所需的措施。

  此外,政府亦認為將國安委的角色在草案訂明,包括如何尊重或執行國安委的決定等建議,都是很有建設性,值得思量納入條例。(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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