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鑫: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第七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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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馬維欣: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2)華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焦佑麒: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瀚斯寶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華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Bradford Ltd. 董事
Hannspirit(BVI) Holding Ltd. 董事
Brightpro Resources Limited 董事
Hannsp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董事
(3)董事于祖康:友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友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財團法人子峰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
龍華科技大學 董事
(4)董事林之晨:之初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董事謝文雀: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兼主任秘書
華電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
(6)董事曾國生:雅基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米迦勒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不受公司法第209條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本年度股東常會之日起,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規定。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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