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3年第一季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計1張、合計轉換本公司普通股77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720元。二、上市股票權利: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轉換後之新股上市:轉換後之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四、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