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陳瑞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保障本港市民和營商環境
經濟通新聞 2024-04-22 14:03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全國政協委員陳瑞娟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從首次提出到落實,時隔20餘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終於在今年3月23日刊憲生效。這標誌著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方面所邁出的堅實一步,也反映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樞紐,對維護穩定安全的營商環境及保持全球競爭力的決心。
今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提出了香港實現由治及興的「五個需要」,其實第一項就是要守牢國家安全的底線,才能護航香港高質量發展。
*與《香港國安法》相輔相成*
她表示,此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快速立法和實施,展現了香港特區政府維護法治、保障市民權益、確保社會安定的決心和能力。
2020年生效的《香港國安法》所訂立的四類罪行,是針對2019年的動盪中最為突出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所採取的「快速應對」措施,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則涵蓋其他
同樣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障國家安全的範圍更廣,亦絕對有必要。兩者相互補充和協同,構成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定了具體法律措施,充分彰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的自主權。
*更大保障市民權利與自由*
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基本責任和訴求。事實上,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和加拿大在內的許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會制定多部法律來保護國家安全。香港在制定相關法律時,亦充分
考慮到香港過去、現在、未來可預見的國家安全風險的實際需要,並適當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
對比一下其他地區的類似法例就會發現,有不少罪行,例如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最高刑罰為14年,而同樣有列明相關罪行的英國及加拿大,最高刑罰均為終身監禁。又例如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最高刑罰7年相比英國、加拿大、澳洲亦為最輕。
此外,經歷2019年的動盪,市民應該明白到,讓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面對應得的法律後果,實際上是保護了大部分市民的自由和權利。
*為穩定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
陳瑞娟認為,香港作為國際化城市,與其他國家、地區以及相關國際組織的正常交流受到法律保障。再者,穩定的法治環境亦是吸引外資來港的關鍵因素。《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助於提
升國際投資者對香港市場的信心,對於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具有重要意義。隨著條例生效,香港的法治基礎將進一步鞏固,社會穩定進一步提升。這將為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推動香港由治及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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