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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貪腐》青島政協前主席汲斌昌受賄逾5億,一審認罪擇期宣判

經濟通新聞 2024-05-16 17:39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受賄一案今日(16日)在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汲斌昌被控受賄高達5.26億元人民幣,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汲斌昌在2003年至2022年間,利用擔任山東省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山東省副省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東省青島市委員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6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兒子在投資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


 

  60歲的汲斌昌去年1月受查,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次月被正式以受賄罪逮捕。當時中紀委國家監委指出,汲斌昌以權謀私,為其子在投資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私欲膨脹,貪婪

成性,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權投資、企業融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等。(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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