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能源:尚未決定在財務報表中就經修訂補加稅作任何額外撥備
經濟通新聞 2024-05-23 17:09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蒙古能源(00276-HK)公布,本月21日,於蒙古營運的間接全資持有之附屬公司MoEnCo收到蒙古稅務局一封經修訂的催告函,列明MoEnCo需就由2017年至2020年稅務年度繳付更多的補加稅項和罰款。如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所述,按已確定的調查結果和經修訂的評估,補加稅項和罰款由約5210萬美元調整至約1.19億美元。該調整主要由於(其中包括) 蒙古稅務局指稱MoEnCo少報銷售收入,即2024年1月29日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聆訊上引起爭議的轉讓定價事項。MoEnCo得悉,蒙古稅務局的評估是基於其煤炭市場價格的數據進行的(煤炭已經過完全地洗選和加工的),而MoEnCo的出口煤炭是原煤(原煤需要作進一步洗選和加工的),因此只能以較蒙古稅務局所稱之煤炭市場價格為低的價格出售。
MoEnCo的立場是不同意該計算準則和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項下要求繳付經修訂補加稅的結算款額。MoEnCo有權在收到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後三十天內向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提呈上訴。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須在六十天內重新考慮和就集團的上訴進行聆訊,該限期或會延期(如有需要)。現時,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上訴的重審日期尚未確定。任何情況下,倘若MoEnCo不同意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於重審聆訊後的最終決定,MoEnCo可在收到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最終決定三十天內向蒙古法院作進一步上訴。集團正在向蒙古稅務和法律顧問尋求進一步專業的意見。
鑑於公司仍在落實集團於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除為補加稅作部分撥備約2.5億元外,公司尚未決定在其財務報表中就經修訂補加稅作任何額外撥備。若集團進一步評估後需要增加撥備,撥備將計入集團的業績。(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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