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群光:更正: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辦理申報。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7 09: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群光131.5-2.59%更多鉅亨贏指標了解更多#波段回檔股群光86.67%勝率#下跌三黑K線群光86.67%勝率上一篇久威: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下一篇茂訊:本公司處分Mildef Group AB股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