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2 15: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大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見發
董事: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見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39,238,96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822,916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79.00%;
反對權數56,36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6,361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0.11%;
無效權數7,878,96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15.86%;
棄權/未投票權數2,489,18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115,634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5.01%;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見達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肯微(東莞)智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裕元二路6號2棟4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肯微(東莞)智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資金額:US$1,300,000
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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