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老人想建屋頂電站被拒
徐爹爹今年82歲,家住省氣象局宿舍4棟2單元頂樓。他,自己看到2013年武漢首個市民在自家屋頂建個人光伏電站成功併網發電的消息后,一直想自己也試試。“個人發電用的是清潔能源,不僅冬天保暖夏天隔熱,而且環保。”
今年5月初,徐爹爹和女兒聯繫上本地一家可建光伏發電站的企業,做了建設評估和建築檢漏等工作,而且覺得2萬多的包干價也不貴。5月11日,他向單位后勤物業公司遞交在樓頂搭建個人光伏發電站的申請,5月13日收到了拒的回復。“在屋頂建個人電站享受清潔能源是值得鼓勵和推廣的行為,為什麼不能在政策上放寬?”徐爹爹有點想不通。
須有屋頂權或業主同意
對此,國網武漢供電公司相關人士解釋,個人申請自建屋頂光伏發電站,必須擁有屋頂的權。如果沒有權,若征得該棟樓所有業主的簽字同意,通過物業方提出申請也可以批。
可徐爹爹對自己住的樓頂平台並沒有權,在物業的回復中,也稱其想在屋頂建電站的行為會違反《武漢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中“房屋的裝飾裝修不得影響共有部分的使用”,及《湖北省氣象局多層住宅裝修管理辦法》中“不得改變或損壞建築物整體外觀”等規定。“關鍵就是沒有屋頂權。”徐爹爹的女兒,所以建個人電站就很困難。不過,徐爹爹自己還會努力去爭取。
屋頂電站限制多難普及
“我們曾在光谷和青山各接到一單自建屋頂電站的業務,但都因為權和業委會不同意等問題擱淺。”武漢一家光伏電站建設企業負責人朱先生告訴記者,武漢目前完成的個人屋頂電站業務主要還是針對別墅業主。
據了解,自2013年來,武漢市民個人申請自建屋頂電站的不少,但目前申請成功的只有108戶,且都是私房戶主或別墅業主,完全擁有屋頂權。普通高層住宅的頂樓業主很難擁有屋頂權,而一棟樓的業主有幾十上百戶,想通過業委會協調起來更難。
同時,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因為權和公共空間利用等問題,目前的分散式光伏發電站對普通住宅業主來確實限制較多。這一項目實際上在當下還是更適用於相關企業的發電供電,如倉儲物流基地或者其他擁有大片屋頂的廠房等。另外,由於農村房屋屋頂的權清晰,也更適合發展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