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莎咖啡: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3 15:57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驊穎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銘賢 董事長
(2)名亮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佳雯 董事
(3)黃俊銘 董事
(4)李弘信 獨立董事
(5)姚舜晏 獨立董事
(6)陳瑋叡 獨立董事
(7)劉永裕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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