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遭控違反歐盟科技法令 面臨另一波調查
鉅亨網編譯張祖仁 2024-06-24 18:18
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周一 (24 日) 指控蘋果 (AAPL-US) 違反了歐盟的科技規定。這項指控可能會導致這家 iPhone 製造商被處以巨額罰款,該公司還面臨對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徵收新費用的另一項調查。
歐盟委員會、同時也是歐盟的反壟斷和技術監管機構表示,在 3 月啟動調查後,已向蘋果公司發送了初步調查結果。
對蘋果公司的指控是委員會根據其里程碑代表性的《數位市場法案》(DMA) 提出的首項指控。該法案意在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力量,並確保為較小的競爭對手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這項指控要到明年 3 月才能做出最終決定。
違反 DMA 行為可能會導致公司被處以高達全球年營業額 10% 的罰款。
歐盟反壟斷主管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列舉了蘋果公司違反新條款的問題,表示它們沒有遵守 DMA。如果蘋果能夠透過修改其商業條款來解決這些問題,就可以避免罰款。
她表示:「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們認為這些新條款不允許應用程式開發人員與最終用戶自由溝通並與他們簽訂合約。」
她表示,如何遵守 DMA 是由蘋果決定的,而不是由她來告訴公司該怎麼做。
蘋果表示,在收到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和委員會的回饋後,它在過去幾個月中做出了一些改變以遵守 DMA。
它在一封電郵中表示:「正如我們一貫所做的那樣,我們將繼續傾聽歐盟委員會的意見並與歐盟委員會接觸。」
歐盟委員會表示,根據大多數商業條款,蘋果僅允許透過「連結輸出」進行引導,這意味著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可以在其應用程式中包含一個鏈接,將客戶重定向到客戶可以簽訂合約的網頁。
它還批評蘋果公司透過應用程式商店為開發者最初獲取新客戶提供便利而收取的費用,指稱這些費用超出了此類報酬的嚴格必要範圍。
蘋果在電郵中表示:「我們相信我們的作法符合法律,並估計超過 99% 的開發者將根據我們制訂的新業務條款向蘋果支付相同或更少的費用。」
這位歐盟高層表示,還將就這家 iPhone 製造商對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商和應用程式商店的新合約要求以及這些要求是否必要和相稱展開調查。
問題在於其核心技術費用、在 iPhone 上下載和安裝替代應用程式商店的多步驟用戶旅程,以及開發人員在 iPhone 上提供替代應用程式商店或直接從網路分發應用程式的資格要求。
蘋果於 3 月在歐盟推出全新的收費標準,其中包括向主要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收取核心技術費,即使他們不使用其任何支付服務。這引發了《堡壘之夜》創作者 Epic Games 和其他公司的批評。
維斯塔格也批評蘋果上周宣布將延後在歐盟推出人工智慧功能,該公司將此歸咎於 DMA。維斯塔格表示,蘋果似乎暗示其人工智慧整合可能是反競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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