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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立法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不影響市民使用網絡自由

經濟通新聞 2024-06-27 10:32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政府擬立法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有關機構不履行法定責任,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建議條例並不針對個人,只規管大型機構,不會涉及個人私隱,所以並不影響市民大眾使用電腦及網絡的自由,保安局將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清楚解釋相關條例。

  鄧炳強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面對全球網絡攻擊風險不斷增加,保安局將制訂法例,訂明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涵蓋電訊、醫療衛生、電力及交通業,保護他們的電腦系統。他期望有關立法工作,可就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能夠負上一些保護性、預防性的責任,又重申當局不會監控個人私隱。

 

*為舊樓業主進行防火安全工程*


 

  另外,保安局亦計劃就《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提出修例,容許有關部門可以先進入住所,為舊樓業主進行防火安全工程,鄧炳強表示,有關修訂將在7月提交至立法會進行首讀,他

指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1.4萬幢,現時消防處和屋宇署已完成巡查逾萬幢目標樓宇,並發出合共約30多萬張「指示」,有約四成已獲遵辦或已被撤銷,餘下約六成正在跟進。當局希望透過條例的修訂,容許政府主動「入場」協助,政府將收取20%的附加費,若業主是經濟有困難的長者,可申請豁免。(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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