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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眾電腦: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 奇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王超群


董事 神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陳珠琮

董事 林洽民

獨立董事 劉祖華

獨立董事 廖庠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4年度股東常會

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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