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策: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7-10 14:1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7/10
2.公司名稱:聯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8月29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4008號
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截至113年度第2季執行情形。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下:
(一)承諾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三年度與截至最近期業績變化之合理性。
2.銷貨集中第一大集團之必要性、合理性、營運風險暨因應措施。
3.取得土地興建廠房之必要性及交易合理性。
(二)因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為單一性別,承諾至遲於113年股東常會完成符合規定之委任。
(三)本公司董事長承諾於112年12月31日前不再兼任執行長。
6.因應措施:
後續執行情形:
(一)已於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之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
(二)已於11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完成董事改選,當選人名單中包含一名不同性別董事
當選人。當選人名單已依規定於股東常會當日完成公告。
(三)已於112年12月25日發布重大訊息,為健全公司治理,本公司董事長自112年12月31
日起不再兼任執行長,並取消本職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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