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本公司104年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經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分配股東現金股利101,945,000元,茲訂定104年7月6日為除息基準日,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1元。並於104年8月3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採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7月2日起至104年7月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 )辦理過戶手續,俾免影響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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