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泰: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7-17 18: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通泰38.652.79%更多上一篇遠東新: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代收價款行庫及存儲專戶(補充說明本公司113年5月9日公告)下一篇湧德:公告湧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湧德四,代碼:36894)自113年08月07日起,轉換價格自65.7元調整為63.7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