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鼎-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09 17:1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增加股本上限為新台幣400,000仟元;
發行總股數:普通股上限4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本次現金增資將不會保留特定比例予本公司員工及/或本公司附屬公司員工認購之。
10.公開銷售股數:依法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發行股數之9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
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股數、
議定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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