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易: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9-20 16:5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如下,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且已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09月1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83220號解釋令之特定人。
擬參與私募已洽定的可能應募人
慶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島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山林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山林水環境工程(股)公司
正亞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弘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廖宗銘
廖應富
楊丕喧
李進貴
李靜綺
何佳璟
吳人傑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20,000,000股為上限(經113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
(2)依據上述訂定依據,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故本次私募股
152,000,000元。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
,流動性較差等因素,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致私募
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來因應未來發展、擴展新業務及投資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9/20。
11.參考價格:9.4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7.6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私募之
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3年9月24日至113年10月4日。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民國113年10月4日。(股款募足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
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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