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公告本公司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9-23 17:15
一、本公司於113年10月11日至113年11月9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櫃檯買賣之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於該期間屆滿時,訂定之債券贖回價格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3年10月11日 (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3年10月11日至113年11月9日 (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3年11月9日 (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3年11月11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3年10月11日)起至屆滿日(113年11月9日)之前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七)、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3年11月12日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名稱:長榮海運股務課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 電話:(02)2500-1668 二、其他應公告事項: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3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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