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巨虹: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更正)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0-29 09: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巨虹36.55-0.81%更多上一篇志強-KY: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核准上櫃下一篇百達-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透過子公司 Patec Pte. Ltd. 公開收購新加坡上市公司BIGL(特別補充收購結構說明)0